https://stars.udn.com/star/story/10091/4778013
今天看到陳俊生這個新聞,我黃大煒和目前人不在台灣的郭采潔都十分訝異和莫名其妙!
首先 我黃大煒和 郭采潔 都不認識 陳俊生,平時也從未有任何交集和往來。
另外,我黃大煒和郭采潔也從未和大樓馮姓主委有過任何衝突或心生不滿。
報導中有關我黃大煒2012年6月29日在臉書的公開po文,是針對大樓陳姓女惡鄰及謝姓夫妻區權人偽造文書(偷領管委會選票)和恐嚇等違法行為。相關涉案人都已定罪判刑, 且法院裁定謝姓區權人15年內都不可對我黃大煒等人有任何恐嚇言行,並在大樓公告判決書3個月,大樓住戶應該都知情,與大樓馮姓主委根本無關。
陳俊生蓄意張冠李戴,顛倒是非,我們實在不知用意何在?
大樓所有委員都是透過區權會公開投票選舉而成,有任何疑問應循司法途徑解決。而管委會任何決策當然不可能滿足每一位住戶。以我們對馮姓主委的認知,馮主委為人正派,公私分明,是不可能違法行事的。
面對大樓公共事務,大家有緣成為鄰居,本就應該互相同理包容。
而從我們2009年入住至今, 大樓房價逐年增值,已是管委會事務管理尚屬妥善之最佳證明。
我們相信管委會是能夠接受批評指教,有任何意見應循合法管道。針對個人刻意不實指控給予打擊,若無法提供事證,那麼就是造謠生事了。我們期許住戶們能杜絕仇恨對立與鬥爭, 真誠相待。
另外,我們對陳俊生個人私德品格及行事作風完全無法苟同,不可能與他為伍,更不可能同意他代表發聲。
在陳俊生尚是大樓住戶時,我們確定他曾經數次違反大樓管理規定,公共區域喝酒鬧事,不聽勸導,甚至驚動警察到場制止,是大樓頗具爭議住戶。
陳俊生此次浪費社會資源,將自家大樓管委會事務之不實指控訴諸媒體,更擅自濫用我黃大煒,郭采潔名義代為發聲之言行,已侵權違法,我黃大煒將對陳俊生此不道德與違法等言行保留法律追訴權!
陳俊生僅憑個人己見,未經當事人同意,擅自代表立場發言,我們必須在此慎重澄清。
尤其郭采潔人根本不在台灣,莫名被牽扯其中,實在無辜,也特別請我黃大煒代為轉達,並慎重表示完全不認識陳俊生!
我們在此也請陳俊生潔身自愛,自律,切勿擅自濫用他人名義代表發言!
感謝!
#郭采潔
#黃大煒HuangDaWei
POLO WL
Vicky MeiMei Chao